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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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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阿科玛(常熟)化学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有机过氧化物生产线及年产3200吨有机过氧化物分包线改扩建项目

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

阿科玛(常熟)化学有限公司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阿科玛(常熟)化学有限公司拟投资20352万元,扩建新增1条有机过氧化物合成生产线,年产11类有机过氧化物合计9000吨;另利用该生产线的包装罐和分装生产线,新增46种分包产品,主要包括过氧化酯类及其混合物,烷基过氧化物等产品,总量为2890吨/年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酰氯、乙酸酐、氯甲酸酯等较易挥发的有机物在计量和输送以及储罐储存过程中产生HCl和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后经本次新增的1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工艺干燥过程和分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的RTO装置处理。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新增废水主要有含盐母液、碱洗废水和工艺设备清洗水;其余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冷却塔弃水、地面及外部设备冲洗水、碱液喷淋废水和新增初期雨水。其中含盐母液依托现有酸化沉淀预处理装置①处理,碱洗废水和工艺设备清洗水依托现有酸化沉淀预处理装置②处理;以上装置经过酸化沉淀预处理后再经过MVR进行除盐处理,得到的蒸发冷凝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冷却塔弃水、地面及外部设备冲洗水、碱液喷淋废水和新增初期雨水收集后明管输送至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生化废水处理系统,最终尾水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治理后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治理措施

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处地面防渗、防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防范措施

项目在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各类地下管道防渗处理措施、地上管道、阀门防渗措施、水池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存储场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对地下水水质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通过制定各种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套应急物资、事故应急池等,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应急信息传递和反馈系统畅通,明确各种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可将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项目所处的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属于“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且该化工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因此,可免于开展一次公示。

企业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在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网站上向相关公众对项目情况、环评情况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企业于2022年6月21日及2022年6月23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在环评报告编制完成报批前,企业于2023年1月19日在常熟新材料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