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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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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建高性能绝热毡加工项目

常熟市海虞镇海丰路88

常熟市华旺达保温科技有限公司

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常熟市华旺达保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常熟市海虞镇海丰路88号的厂房,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新建高性能绝热毡加工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高性能绝热毡3000万片的生产能力

分切整理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热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P1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P1热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