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6-02
- 发布者:
- 来源:
- 阅读量: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环保提升改造及化验分析室改建项目 | 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吉虞路11号 | 苏州新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占地面积13775㎡,拟将化验分析室从原来的生产车间搬出,设置于办公楼3楼,并购置相关实验设备;此外,为完善厂区管理,对原来的洗桶进行环保提升改造,对洗桶区进行规范建设,同步实施厂内污水处理站的改建,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增设气浮,提高回用水水质,全厂不增加废水排放量。 | 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拟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到的少量试验废气,处理后的尾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量,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至洗桶工艺,部分达标接管至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噪声:本项目新增水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车间、厂房隔声的同时,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安装减振垫,同时采取车间外及厂界绿化等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与日常保养,使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以及化验分析室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仓库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对外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