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新材料(常熟)有限公司增产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6-29
- 发布者: 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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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新材料(常熟)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熔融氟树脂(PFA)增产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大金新材料(常熟)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熔融氟树脂(PFA)增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名称:大金新材料(常熟)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熔融氟树脂(PFA)增产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总投资:33024.9万元
建设地点: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康路28号
建设内容: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拟在目前厂区内扩建一条年产1800吨熔融氟树脂(PFA)的生产线,新建冷冻机建屋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占地面积250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火灾危险性为戊类。熔融氟树脂(PFA)和氟气(氟氮混合气)的生产位于原有建筑物内,纯水生产和废水处理也在原有建屋内完成。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王部长;电话:13962398140;邮箱:szspring1@163.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大金新材料(常熟)有限公司PFA扩建项目-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