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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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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吴羽(常熟)氟材料有限公司第二工厂15000t/a聚偏二氟乙烯、2000t/a偏二氟乙烯(二级品)建设项目

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康路东侧兴虞路北侧

吴羽(常熟)氟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康路东侧、兴虞路北侧,新增用地约85292平方米,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建设5条聚偏二氟乙烯生产线及配套公用及辅助工程,形成年产15000吨聚偏二氟乙烯、2000吨偏二氟乙烯(二级品)的产能。

1)废气:

项目甲基纤维素投料废气采用过滤棉过滤处理后尾气通过28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冷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39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采用过滤棉过滤处理后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单体回收装置再生产生的VDF置换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乙酸乙酯储罐废气采用水吸收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废气采用碱洗水吸收处理;实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站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急发电机废气采用碱性水喷淋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高浓度废水排入高浓度废水处理装置采用气浮+好氧+絮凝沉淀工艺处理;低浓度废水排入低浓度废水处理装置采用气浮工艺处理;经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与循环冷却水弃水、蒸汽冷凝水一起进入中水回用装置采用UF过滤+RO膜处理后回用至生产及纯水制备;RO浓水与树脂再生废水、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建设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治理后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废仓库地面防渗、防漏;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土壤、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在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各类地下管道防渗处理措施、地上管道、阀门防渗措施、水池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存储场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对土壤、地下水水质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通过制定各种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套应急物资、事故应急池等,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应急信息传递和反馈系统畅通,明确各种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可将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该园区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园区,该园区已经依法开展了规划环评公众参与且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均符合规划环评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的要求。故将第一次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了征求意见稿一并公开。

企业于2021730日~202186日在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网站上向相关公众对项目情况、环评情况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于202182日、202184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

在环评报告编制完成报批前,企业于于2023511日在吴羽(常熟)氟材料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等内容告知公众。

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