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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4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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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常熟三爱富振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偏氟乙烯(VDF)建设项目(副产品84540吨盐酸、7400吨次氯酸钠、700吨有水氢氟酸)

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泰路东侧

常熟三爱富振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及集团公司发展需要,常熟三爱富振氟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泰路东侧空地,投资65000万元,建设年产16000吨偏氟乙烯(VDF)项目,同时生产副产品:84540吨/年盐酸、7400吨/年次氯酸钠、700吨/年有水氢氟酸。

(1)废气:

拟建项目工艺废气中的氟氯烃废气和碱洗预处理后的储罐废气均经收集后送往厂区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焚烧废气经“急冷+降膜吸收+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SCR脱硝”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30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内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化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小,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因此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焚烧炉洗气废水、酸性废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等。项目废水采用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的原则。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公司废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达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净化回用,产生的浓水接管排放。

(3)噪声:

建设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治理后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对厂区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噪声影响。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用综合利用、委托处理等方法处理、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不良影响。

(5)土壤、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在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各类地下管道防渗处理措施、地上管道、阀门防渗措施、水池防渗措施、固体废物存储场防渗措施后,可确保对土壤、地下水水质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通过制定各种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套应急物资、事故应急池等,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强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应急信息传递和反馈系统畅通,明确各种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可将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项目所在地位于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该园区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园区,该园区已经依法开展了规划环评公众参与且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均符合规划环评报告书和审查意见的要求。故将第一次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了征求意见稿一并公开。

企业于2021年8月16日~8月20日在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网站上向相关公众对项目情况、环评情况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于2021年8月17日及19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

在环评报告编制完成报批前,企业于于2023年5月26日-29日在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等内容告知公众。

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