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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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 6.6 万吨纳米水性色浆及纳米功能性分散体项目 | 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宁路12号 | 常熟世名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对甲类车间一生产线进行技改,其他车间生产线不变化。车间一现有的生产线仅为14040t/a溶剂色浆,本项目技改拟取消替换现有车间一14040t/a溶剂色浆产品,进行转型升级,在车间一内技改新增 50000t/a水性色浆、16000t/a纳米功能性分散体,共计66000t/a的生产能力;并且本次技改将现有车间一由甲类改为丙类车间。本项目技改后全厂将无溶剂型色浆产品生产,其他产品不变化,技改后全厂总产能100000t/a。 | (1)废气:本项目技改后车间一高速分散搅拌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现有旋风脉冲反吹收尘器(设备自带)+新增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车间一预分散、调和、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并通过现有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新增设备清洗水直接循环套用至各自生产线,不外排。部分水性色浆产品周转桶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另一部分水性色浆产品周转桶清洗废水同车间地面拖洗废液、车间洗手洗眼废水经“芬顿+活性炭过滤+超滤”处理后,出水回用于水性色浆产品生产线,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瓶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滤膜、废拖把、污泥、含油抹布、废包装材料、废保温材料等、废木托盘、废纸、废塑料纸、废旧金属块及生活垃圾,其中滤渣、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瓶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滤膜、废拖把、污泥、含油抹布作为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废保温材料等、废木托盘、废纸、废塑料纸、废旧金属块作为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