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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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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23000吨HFO制冷剂技术改造项目

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兴虞路16号

科慕三爱富氟化物(常熟)有限公司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通过新购原料计量罐、混配罐、门式起重机、回收压缩机组等8台设备,改造现有生产装置区,形成年产23000吨HFO制冷剂(4600吨XL20制冷剂、1150吨XL40制冷剂、17250吨XL41制冷剂)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现有5500吨/年HFC混配制冷剂不再生产。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与经沉淀处理的初期雨水一起接管至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卸车、灌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通过设置气相平衡管,使用密闭屏蔽泵及密闭输送管线等措施减少产生源强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绿化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化验检测废液、实验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纯水过滤废材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