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氟化氢、液氯厂房和氢氟酸罐区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兴虞路10号 | 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氟化氢、液氯厂房和氢氟酸罐区安全提升改造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改变现有产能,依托中昊公司现有厂区进行建设。拟拆除原石粉仓库(I10生产辅房)、生产辅房(I17备件室)、生产辅房(I16配电室)、生产辅房(I14备件室)、F152a生产车间(I13)北侧框架。新建液氯、氟化氢厂房(3F,乙类,占地面积1030m2,建筑面积2850m2),新增4只110m3氟化氢储罐、2只50m3液氯储罐、1只110m3应急吸收地下罐;新建氢氟酸罐区(丁类,占地面积435m2),新增8只50m3氢氟酸储罐;新建生产辅房(配电间、机柜间,2F,丁类,占地面积103m2,建筑面积190m2)。 | 废气:本项目属于氟化工行业配套的储罐安全提升改造项目,新增废气主要为氟化氢、氯气,其中液氯储罐废气经碱洗塔处理后由25米高DA015排气筒高空排放,氟化氢储罐废气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后由25米高DA015排气筒高空排放,氢氟酸储罐废气由气相平衡管收集后进入现有焚烧装置水洗塔内处理,最终依托现有55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喷淋塔废水及初期雨水。其中,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塔碱洗废水进入“中和调节+反应+混凝+助凝+一级沉淀+二级沉淀+陶瓷膜+软化+反调+MVR+终沉池”废水组合处理系统处理,初期雨水进入现有1套“中和调节+反应+混凝+助凝+一级沉淀+助凝+二级沉淀+终沉池”废水组合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终沉池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固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