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抗肿瘤、抗病毒等7类药物研发平台技改项目 | 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丰路58号 | 常熟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 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利用现有F11厂房建筑面积7317.43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利旧部分设备及厂区内现有公辅设施。对抗肿瘤类、抗病毒类、抗糖尿病类、免疫系统类、抗感染类、心血管类、动物保护 类等7类药物进行研发,年研发能力为10吨。(改造后:该车间原产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50吨 ”,不再生产) | 1、废气:氢化车间分为新增设备区域和依托现有设备区域,其中依托现有设备区域研发产生的不含卤废气经现有两级深冷+碱洗+两级次氯酸钠洗涤处理后送至RTO焚烧通过现有的11#排气筒排放,新增设备区域研发产生的不含卤废气经新增的冷凝+酸洗+碱洗洗涤处理后送至现有RTO焚烧后通过现有的11#排气筒排放;研发产生的含卤废气经现有二级冷凝+酸洗+碱洗+两级树脂吸附后送至RTO焚烧通过现有的1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研发废水,经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技改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固废均能达到妥善处置和利用,实现零排放。 5、风险:本项目研发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可接受。 | 按规范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