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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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2000吨电子级羧甲基纤维素锂生产项目 | 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吉虞路8号 | 常熟威怡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依托威怡公司现有厂区(建构筑物包括1#车间、储罐区、成品仓库、环保用地等)。在现有1#车间(主厂房)内更新中和槽、洗涤槽等设备并新增部分设备,利用自产的羧甲基纤维素钠(CMC)作为原料年生产2000吨电子级羧甲基纤维素锂(CMC Li),改造后在羧甲基纤维素钠(CMC)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全厂外售的羧甲基纤维素钠(CMC)根据电子级羧甲基纤维素锂(CMC Li)的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 ⑴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气依托现有1#车间三级喷淋及DA008排气筒、现有滤筒除尘器及DA011排气筒,废水处理MVR蒸发新增废气依托现有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及DA015排气筒。在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有关排放标准,故拟采用的废气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⑵废水:本项目依托现有MVR蒸发器及污水生化处理系统。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经MVR蒸发器后,MVR蒸发冷凝水、设备清洗水及生活污水接入现有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管条件、接管可行。 ⑶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均采取减振设备和建筑物隔声等控制措施,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有效处置,一般固废填埋或焚烧及综合利用,MVR初步蒸发浓缩液根据鉴定结果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范和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参调查过程中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