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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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焚烧炉废弃资源利用回收氢氟酸1600吨/年环保减排项目 | 江苏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昌虞路3号 | 常熟三爱富振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要求,进一步减少废水、废水处理污泥的产生量,提升厂区整体环保效益,常熟三爱富振氟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将现有项目焚烧装置尾气水洗工段原石墨换热器及喷淋塔进行更换,同时将焚烧炉尾气进行水吸收,得到30%以上浓度的有水氢氟酸作为副产品外销,有水氢氟酸副产品产能为1600吨/年。 | 1、废气:本项目有水氢氟酸副产品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氢氟酸和氯化氢废气通过密闭的管道收集后通过新建的一套水洗+碱洗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P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有关排放标准,故拟采用的废气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2、废水:本项目水洗装置处理废气过程产生的吸收废水回流至急冷塔,进而进入产品中,不排放;碱洗装置处理废气过程产生的吸收废液作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均采取减振设备和建筑物隔声等控制措施,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碱液、质检实验废液,均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本项目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定期演练,同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项目通过落实报公司风险防范措施后,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 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范和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参调查过程中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