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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氟化工(中国)有限公司电池技术及PFA回收研发项目试生产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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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金氟化工(中国)有限公司电池技术及PFA回收研发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6月23日取得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常开管[2025]64号)。电池技术及PFA回收研发项目于2025年6月23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设施工程均已建成,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拟于2025年10月1日进入调试生产阶段,为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此之间我公司将及时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大金氟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DCC安环字【2025】39电池技术及PFA回收研发项目试生产公示.pdf

DCC安环字【2025】39电池技术及PFA回收研发项目试生产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