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液体氯化钙、氢氟酸及氯化钾溶液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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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液体氯化钙、氢氟酸及氯化钾溶液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项目总投资:268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职工人数:本项目不增加职工人数;
工作时数: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h,年工作时间为7200h。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现有产品氟硼酸钾产能从技改前的8510.856吨/年削减至6774.668吨/年,取消现有产品氟钛酸钾和氟锆酸钾;增加现有产品32%液体氯化钙产能107901.056吨/年,新增产品30%氢氟酸10000吨/年和20%氯化钾溶液5800吨/年。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废水:本项目氟硼酸钾和氯化钙废气处理碱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接管。
废气:本项目氢氟酸和氯化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氟化物和HCl废气以及罐区产生的氟化物和HCl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4套一级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4个排气筒(1#、6#和3#、4#)排放;氟硼酸钾和氯化钙生产工艺废气和罐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套两级碱洗装置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
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要求,选址恰当,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量符合控制要求;项目本身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对环境影响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现状;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经过公示,当地公众对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因此,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学
联系方式:13814906933
联系地址: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丰路88号
评价单位: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501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83311072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附件1 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全本公示稿)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