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试生产公示
- 发布时间: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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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年产抗新冠口服药6亿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及150吨奈玛特韦、6吨地夸磷索钠、26吨右布洛芬原料药扩建项目试生产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年产抗新冠口服药6亿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及150吨奈玛特韦、6吨地夸磷索钠、26吨右布洛芬原料药扩建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9月25日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批复(苏环审[2023]77号)。年产抗新冠口服药6亿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及150吨奈玛特韦、6吨地夸磷索钠、26吨右布洛芬原料药扩建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设施工程均已建成,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拟于 2026年 1 月7 日进入调试生产阶段,为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此之间我公司将及时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2026年 1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