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新材料产业园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huanbao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12-523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阿科玛(常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新增6000吨/年聚偏二氟乙烯(PVDF)扩建项目 | 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宁路18号 | 阿科玛(常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中瑞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增设备建设PVDF反应车间、过氧化物仓库、贮罐区等建构筑物、移建添加剂仓库,将现有产品聚偏二氟乙烯(PVDF)生产能力扩大6000吨/年,扩建后实现PVDF总产能25000吨/年。同时建设改造相关公辅设施。 | 1、废气:本项目新增含氟有机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就进入现有180kg/hF23配套焚烧炉系统进行焚烧处置,焚烧后的烟气经现有急冷+二级降膜吸收+二级水洗后通过现有35米高排气筒(DA053)排放。本项目干燥工段、粉料输送工段、包装工段及配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各自除尘器除尘后经新增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排放至常熟中法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减振设备和建筑物隔声等控制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有效处置。 5、风险:本项目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环境风险,经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 按规范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