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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亮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废线路板、废旧树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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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已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苏州亮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废线路板、废旧树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地址:苏州常熟市海虞镇海虹路158号;

现有项目简述:投资1000万元,通过租赁建筑面积13669.29㎡厂房实施迁建,将位于原福山海城路128号的项目整体迁建至常熟市海虞镇海虹路158号,进行迁建废线路板、废旧树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项目年处置利用废线路板及覆铜板5000吨、废环氧树脂粉20000吨、废环氧树脂基材3000吨,迁建后年产铜2500吨,维持原年产再生树脂型材30000吨、环氧树脂基材3200吨的规模不变。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亮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雅萍;联系电话:13773065776;

邮箱:daihuiming@yonghuachem.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3962336898;

邮箱:xyf111@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文末。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苏州亮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一次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苏州亮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废线路板、废旧树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docx